2011年1月17日 星期一

[評論] 2010/12/29 Mei:呼籲疾病管制局舉辦愛滋就醫部分負擔論壇

呼籲疾病管制局舉辦愛滋就醫部分負擔論壇

作者:Mei Tsai 寫於 2010年12月29日 2:30


(註:本文發表後,在臉書引起相當多讀者關注,至2010年12月30日2:38AM,24小時內已有700人支持。至2011年1月17日,支持人數已達1234人)


疾病管制局才在99年10月14日邀請愛滋民間團體討論愛滋就醫部分負擔的事情,會中決議開放學名藥、與藥商協商降價為優先,部分負擔的事情先不談。

結果99年12月24日接獲內幕消息,12月23日疾病管制局已經召開與醫師的秘密會議,決定100年3月感染者就醫就要部份負擔,還傳出此事已經過民間團體同意,而且相關配套措施也都還未交代清楚,如學生、低收入戶、受刑人、藥癮者、遊民、…等感染者的部份負擔誰來支付都一概含糊帶過。在這樣粗暴的協商下,就要民間團體被迫幫這項政策「買單」,12月28日的愛滋防治會議民間團體提出的建議不僅嚴重被忽視,又被要求只能退居與病友協商的角色,以達勢在必行之功效。在此,我們亟呼疾病管制局舉辦愛滋就醫部分負擔論壇!

先說,為什麼愛滋感染者治療費用要政府負擔?愛滋防治除了預防宣導之外,感染者若遵從治療,減少血中病毒量、避免抗藥性的發生、提升生活品質,都是預防愛滋的重要方法!於是,台灣成了全世界少數幾個全額補助雞尾酒療法的國家,有一年世界愛滋會議在墨爾本召開,當時一位泰國的感染者在大會的演說中就公然稱讚台灣政府,而台灣政府也以這項「傲人」政策為榮。但,曾幾何時,在愛滋藥物從健保給付項目踢出改為公務預算之後,每年預算的有限,加上立委諸公的審查緊縮,在公務預算年年不足之下,疾病管制局想出了從感染者「下手」的政策,感染者就醫要部份負擔費用,但,這樣真的有助於治療與防疫嗎?

究竟…

1.95年愛滋藥物從健保給付項目踢出改為公務預算,早知道一定會遇上公務預算不夠的問題,多年後果然出現,但這個措施為什麼要由感染者來承擔後果?疾病管制局為什麼不向民間團體釋疑?

2.經費不足除了開源之外,最重要的是節流,疾病管制局去和藥商協商降低藥價了嗎?正式公函通知各指定愛滋治療醫療院所開放學名藥[備註]了嗎?這一步的結果是什麼?疾病管制局為什麼不向民間團體釋疑?

3.回到開源的角度來看,就算所有病友都服藥,每人負擔500元,以15000人計算,每年僅增加9千萬,這對公務預算有多大的幫助嗎?疾病管制局為什麼不向民間團體釋疑?

4.學生、低收入戶、受刑人、藥癮者、遊民、…等感染者的部份負擔誰出?相關的配套措施是什麼?若是未成年的學生,在無力支付醫療費用的狀況下,根本是變相要他們向家長求救,曝光感染的身分,難道這就是所謂的去歧視與正常化?疾病管制局為什麼不向民間團體釋疑?

5.若越來越多人因為沒錢負擔而停止用藥,增加的抗藥性、後續發病治療的支出、無法控制血中病毒量而增加傳染的危險,這部份的風險如何管理?疾病管制局為什麼不向民間團體釋疑?

6.疾病管制局與醫界說,感染者部份負擔表示受到和一般疾病一樣對待,這樣才是有尊嚴,但,尊嚴,是用錢就可以買到的嗎?還是原來就有尊嚴卻換來更大的歧視?究竟是誰在踐踏感染者的尊嚴?疾病管制局為什麼不向民間團體釋疑?


在此呼籲,疾病管制局針對攸關病友權益的部份負擔政策召開論壇,並且在政策制定過程讓公開讓民間團體了解,事實上,民間團體可以和政府合作,可以提供更多的資源,而不是為倉卒未明的政策背書之用!


備註:台灣目前購進給感染者的雞尾酒療法藥物為藥廠製做的專利藥,價錢昂貴,但過了專利期後,即可以開放其他藥廠製做同樣的藥物,稱之為學名藥,價錢相對便宜很多,但藥效沒有太大差異。


出處:原發表於臉書
http://www.facebook.com/event.php?eid=1780270722186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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